“三个更加突出”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创新能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资源保障和供给质量”五方面发展目标,具体部署了以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为首的12项主要任务,为新发展阶段促进我国钢铁工业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与《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对比

2020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的出台与之时隔一年。相比较,《指导意见》进一步全面、密切衔接《“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做了多处改动,主要差异对比见附表。

一是增加了最新要求。基本原则中增加“坚持总量控制和绿色低碳”,其中,“坚持总量控制”既紧扣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呼应行业仍然存在产能过剩压力大的问题,又体现了《“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推动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相关要求。资源保障方面,发展目标中增加“资源供应稳定”,并在主要任务中增加“鼓励企业开展港口混矿业务,增加港口库存,发挥港口库存对资源保障的缓冲作用”,呼应行业原料供应链安全长期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也体现了《规划》中“保障产业体系安全化”的要求。低碳发展方面,将“力争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改为“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与国家推进双碳战略“先立后破”要求相一致,体现了避免运动式减碳,确保安全降碳,稳妥有序推进钢铁行业碳达峰的要求。

二是大幅删减非必要的量化目标。资源保障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打造1-2个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海外权益铁矿山,海外权益铁矿占进口矿比重超过20%”的目标。兼并重组方面,提出“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的目标;取消了“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的量化指标。此外,“先进水平焦炉产能占比达到70%以上,先进炼铁、炼钢产能占比均达到80%以上”、“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0%以上,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98%以上”、“行业平均劳动生产率达到1200 吨钢/人·年,新建普钢企业达到2000 吨钢/人·年”等量化目标也有所删减。

三是相关提法调整。《征求意见稿》中质量效益目标提出“产品质量性能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钢材实物质量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指导意见》调整为“高端钢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增强,品种和质量提档升级,每年突破5种左右关键钢铁材料,形成一批拥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指导意见》将兼并重组由《征求意见稿》的“推进区域内”调整为“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并进一步将“对短流程炼钢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支持政策”明确为“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

二、《指导意见》的“三个更加突出”

总体看,调整后的《指导意见》总体上更加强调高质量发展,且目标更加合理、任务更加系统、措施更加精准,同时还体现了“三个更加突出”。

一是更加突出创新驱动的重要地位。创新是行业发展的根本驱动力,《指导意见》在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中,均将“创新”提到首位,将“坚持创新发展”作为第一项基本原则,将“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列为第一个发展目标,将“增强创新发展能力”作为第一个主要任务,进一步突显出创新驱动对于构建行业高质量发展格局的重要地位,同时也体现行业在新的发展方位上,通过切实提升创新能力实现质量、效率、动力三重变革,不仅必须,而且必然。

二是更加突出绿色低碳的方向目标。《指导意见》在基本原则中明确“坚持绿色低碳”,并提出“坚持总量调控和科技创新降碳相结合,……,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在主要目标中明确“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并在深入推进绿色低碳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落实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制定氢冶金行动方案”“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支持企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力求通过全方位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更加突出抓好示范和标杆引领。《指导意见》中相关主要任务对《征求意见稿》中保障措施的“抓好示范引领”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和强化。任务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提出“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广,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任务十四“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提出“支持开展“对标挖潜、技改升级”,打造若干家在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具有代表性成果、发展质量高的钢铁示范企业”。旨在强调通过优选标杆、打造样板,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行业钢铁企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作为“十四五”时期钢铁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目标明确合理、路径清晰可行,将系统指导我国钢铁工业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大幅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供给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并以更高质量的国际化,促进世界钢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表 《指导意见》与《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变化对比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