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一期规划区总体规划(修编)第二次公示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榆神矿区一期规划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榆神矿区一期规划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向社会公众征询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榆神矿区一期规划区位于榆神矿区南侧,行政区划隶属榆林市榆阳区和神木市管辖,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9°38′~110°30′,北纬38°17′~38°50′之间,2000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了榆神矿区一期规划区总体规划,批复矿区面积约925km2,矿区划分为23个井田和1个水源保护区,规划矿区总规模约55Mt/a。

目前矿区开发与原批复的矿区规划已存在较大差别,本次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将原规划的水源保护区调出矿区、并以生产矿井采矿权对南部矿区边界微调,修编后矿区面积约889.82km2,划分为29个井田、1个备用区和1个勘查区。其中,保留生产矿井25个,维持井田范围不变,仅对部分矿井产能进行提升,总生产规模123.7Mt/a;规划新建矿井4个,设计生产规模29.2Mt/a,矿区总规模152.9Mt/a。矿区新规划的4个井田将于2024~2025年陆续开始建设,并配套选煤厂。矿区同时还规划了公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配套辅助设施,居住区等公共服务设施依托榆林市。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规划实施对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重要湿地、文物保护单位、城市规划区、重要河流水库、输气管线等重要环境保护目标下禁采;采煤导通潜水含水层区域实施分层开采、限高开采,并对隔水层薄弱区进行加固;采暖方式尽量采用余热利用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锅炉烟气、生产加工环节粉尘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矿井生产生活污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矿区自身生产用水,矿井水经过处理后首先回用于矿区自身生产用水,富余部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接入《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榆林市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输配水系统工程总体方案》中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管网利用;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居民实施搬迁安置,采煤沉陷不会改变地表径流方向,不会对地形地貌、植被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沉陷区土地复垦率100%,林草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值;采油采气与采煤相互避让;煤矸石优先地面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全部用作井下充填材料,煤矸石全部综合利用,其它固废100%安全处置。

三、规划组织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实施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8号楼

邮政编码:710006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29-63913256

电子邮箱:418737605@q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北路52号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人:张培元

联系电话:029-87879575

电子邮箱:438749769@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议;(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组织实施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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